2020年5月19日 星期二 09:53:05 AM
台灣權證 首選法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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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權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風險:
(1) 權證並無擔保品為擔保。權證持有人倚賴發行人的信用。
(2) 權證的價格可急升亦可急跌。於買賣權證前應仔細考慮各相關因素,包括權證當時的買賣價、履約價格、標的價值及其波幅、到期前剩餘時間、利率、標的流通量、交易成本及權證的供需。權證的價格變動未必與標的價格變動成比例,甚至可能背道而馳。在所有其他因素均相同的情況下,權證的價值有可能隨時間而遞減,因此不應被視為長期投資產品。
(3) 權證可能於到期時變得毫無價值,而權證持有人將損失所有投資。
(4) 倘標的暫停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買賣,則權證將暫停買賣一段相當期間。權證價格可能在恢復買賣時出現大幅波動。
(5) 權證的次級市場流動量可能有限,法商法國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是唯一流動量提供者。流動量提供者未必可在出現阻礙其提供流動量的運作及技術問題時提供流通量。
(6) 公開銷售說明書並未考慮到投資人的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特定需要。公開銷售說明書內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視為發行人或發行人聯屬公司於投資權證或標的之建議。
(7) 發行人或保證人須遵守行使實施銀行復原與處理指令(The Bank Recovery and Resolution Directive 「BRRD」)的法國法例項下的自救權力。歐洲内部財務重整/自救指令之風險:BRRD爲歐盟地區的“解散處置機構”提供了應對面臨倒閉的歐洲金融機構的一套完整的内部財務重整/自救體系。如果發行人及/或保證人基於内部財務重整/自救的衡量標準下仍面臨解散,權證持有人之賠償可能爲零,或轉成股份形式或投資期限會被延長。該等情況下,不論本權證有無任何到期返還本金之機制,權證持有人都將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