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教室

進階篇 - 選擇合適的權證

第一步:訂立投資目標

考慮利用權證獲得槓桿效果,首先要對標的的未來走勢有看法,如看多選擇認購權證,反之則選擇認售權證。然後,以標的價格來訂立停利點和看錯方向時的停損點,此外,投資者要為持有時間設限,權證乃有限期的衍生產品,到期後便無法再買賣,如果標的在預設的觀察限期內並沒有如預期般往目標價前進,無論賺賠,到限期時投資者也應果斷賣出。

 

第二步:選擇條款

訂立了投資目標及持有時間後,投資者就可從履約價和到期日兩方面入手選擇權證,舉個例子,假設投資者認為標的股價能在未來兩個月內有機會上漲15%,那麼,他便不宜選擇剩餘到期月數太短、即兩個月便到期的權證,以免看錯股票方向時,權證價值因時間價值損耗而掉得太快,引致較大損失;至於履約價方面,不宜選擇太價外,比如遠高於目標價的認購權證,這些認購權證雖然實質槓桿較高,但由於Delta低,對股票股價變化其實不太敏感,反而,選擇履約價略低於目標價的小幅價外權證,當股票股價如預期般漲至目標價時,便會漲過權證的履約價,使得權證由價外變成價內,Delta的急漲,讓這些權證更能發揮槓桿的爆發力,達到較理想的回報。

 

第三步:比較隱含波動率和流通在外比例

決定好履約價及年期後,您可能會發現類似的條款的權證在市場上有好幾家發行人發行,接下來,投資者應該比較一下幾檔權證的隱含波動率水平和其流通在外比例。

理論上,隱含波動率最低的權證代表該產品定價最便宜,但最低並不一定最好,這取決於投資者的策略:

如計劃持有至到期的,如以成本角度出發,可選擇隱含波動率(發行人掛的最佳賣出價來算)最低的持有;

如只作短線買賣的,那麼,則可以隱含波動率的穩定性為本,觀察相關產品過去一至兩周的隱含波動率變化,如變化比較大,代表發行人在價格調整方面比較進取,應避免選擇。

另外,投資者也要比較流通在外比例,流通在外比例高的產品比較大機會受市場供需所影響,隱含波動率相對不穩定,應盡量避免選擇。

 

第四步:留意發行人報價品質

發行人的報價品質會直接影響買賣權證的成本。買賣價差是發行人開出的最高買進價和最低賣出價之間的價差,反映投資者於一買一賣中的交易成本。

假設市場上有兩檔相同條款、不同發行人報價的權證,發行人A報出的最高買進價及最低賣出價分別為1.550及1.600,買賣價差檔數為5檔,而發行人B報出的最高買進價及最低賣出價分別為1.250及1.350,買賣價差檔數為10檔:

 

買賣價差

權證現在價格

最高買進價

最低賣出價

發行人A

5檔

1.600

1.550

1.600

發行人B

10檔

1.350

1.250

1.350

相信不少的投資者會選擇發行人B的權證,原因是現在價格較便宜,即以1.350元買入權證,但卻忽略了如果即時賣出的話,只能以1.250元的價格賣出,意味著相當於7.41%的交易成本(套用公式:價差比 =(1.350 – 1.250)/ 1.350 x 100%)!然而,若投資者選擇現在價格較貴、報價品質較佳的發行人A,即使以1.600元的價格買入,但卻可以1.550元的價格賣出,那麼,投資者只需承擔約3.13%的交易成本。

另外,買賣單量也是交易成本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買賣單量意指發行人掛出的買盤和賣盤的買賣張數,反映此刻於該價格可交易的數量。假設一名投資者想賣出100張權證,但發行人每次只開出買單50張,那麼,投資者便要承受在同一價位未必能即時賣出所持有權證的風險,當股票表現比較波動時,兩次賣出的價位相差可能會更大。

最後,報價品質的穩定性也是投資者需要考慮的因素之一,特別對於一些不擅於短線買賣、或作中線部署的投資者而言尤為重要。穩定性是以發行人維持較佳的報價品質的時間來判定,如果該發行人的產品能夠越長時間維持較窄的買賣價差及較大的買賣單量,那麼,該發行人的報價品質就越穩定。相反地,如果某發行人早上為產品報出1檔的買賣價差檔數,但稍後就報出10檔的買賣價差檔數,又或時而掛出300張的買賣張數,時而只掛出10張的買賣張數,那麼,該發行人的報價品質穩定性就很差了。

權證為高槓桿投資商品,有機會在短期間獲得極高報酬或蒙受權利金的損失。購買前請先了解相關風險及詳閱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